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单位负责交送物资回收部门废料场,要做到及时收集、定期交送。
废旧物资主管部门负责对从各分公司、部室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计量、登记,重量以质量监督部出具的磅码单为准。
废旧物资主管部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根据品种、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存放 ,妥善保管。对几种特殊的废旧物资规定如下:
(一)铝灰
1、电解各公司当日产生的所有铝灰需集中堆放在各自的铝灰堆点,由供应销售部回收科每日专人专车将铝灰拉运到回收科院内。
2、拉运电解四公司铝灰必须在电解四公司过磅后从电解四公司西门出厂,经由110国道运至电解二公司北门入厂并进行复磅,由两门经警签收路单,当日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