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事项
1、凡是在正常情形下,爆炸性气体混杂物持续地、短时光频繁地才涌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合及爆炸性气体混杂物有可能呈现的场合,可燃物的小点燃能量在0.25 mJ以下时,应穿用防静电服。
2、制止在易燃易爆场合穿脱防静电服。
3、制止在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属物件。
4、穿用防静电服时,还应与防静电鞋配套,同时地面也应是防静电地板并有接地系统。
5、防静电服应坚持干净,坚持防静电性能,使用后用软毛刷、软布蘸中性洗涤剂洗擦,不可破坏服料纤维。
6、防静电工作服使用中性洗涤剂清洗,洗涤时不要与其他衣物混洗,采用手洗或洗衣机柔洗程序,防止导电纤维断裂。
7、穿用一段时光后,应对防静电服进行检验,若静电性能不符合尺度要求,则不能再以防静电服使用。
8、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穿、脱防静电服。
9、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穿用的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戴金属物件。
10、外层服装应完全遮盖住内层服装。分体式上衣应足以盖住裤腰,弯腰时不应露出裤腰。
11、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穿用防静电服时必须与相关国家标准钟规定的防静电鞋配套穿用。
12、防静电服应保持清洁,保持防静电性能。使用后用软毛刷、软布蘸中性洗涤剂刷洗,不可损伤衣料纤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