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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1 11:12:01  1766次浏览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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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该规定表明,离婚后恢复夫妻关系的法定手续是复婚登记。

我国是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的国家。婚姻关系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而确立;以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或者经法院调解判决离婚而解除;恢复婚姻关系的,以办理复婚登记,交回离婚证,领取《结婚证》而确立。为办理复婚登记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期间,只是一种同居关系。

不办理复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况下大量存在。这种情况不仅违反了婚姻登记制度,同时也可能会给当事人自身带来极大危害。因为这种同居关系是非法的,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不论是从维护和遵守婚姻法的角度,还是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离婚后,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都应当积极地去办理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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