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阳天佑(北京)声光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北京影视灯具销售,虚拟演播室系统,录播教室灯光装修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泰阳天佑(北京)声光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8号朗廷大厦B座
  • 联系: 王先生
  • 手机: 13520990001 18910831238
  • 一键开店

北京丰台区灯具三脚架销售,美观大方,安装方便

2019-07-31 05:53:01  564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柔光编辑

就是经过阻挡后,呈漫射状投向被摄对象的光,举个例子,用电筒光直接照在人脸上,这种光就是硬光,而你在电筒上套块布,照人,人脸上感受到的就是柔光。当然,也可以是用电筒对着墙照,再反射到人脸上,也是柔光。总之,方向性很强的直射光一般就叫硬光,而经过阻挡或反射后照在被摄对象上的光,就叫柔光。

注意事项

1. 使用LED灯具必须由专业灯光师或专业电工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安规要求操作及安装。

2. 严格按说明书所述规程操作,请勿擅自拆卸灯具。出现故障应请专业人员维修,维修必须购买原厂配件或对应参数的电子件。

3. 固定安装,注意防止灯具受到强烈震动或撞击。

4. 通电之前,确保电源良好接地,接电部件紧固,以免触电。

5. 灯具内部没有用户可维修的任何部件,请不要打开灯具。

6. 再次运输时,请注意防震,使用原装。

灯光布光要求

中小演播室对演播灯光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与传统演播室相比,在灯光方面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

(1)演播室的照度按摄像机标准图像的规范要求为1500-2000IX,而编辑及其它后期制作机房的照度反差如处理不好,很容易使摄像机输出的视频信号达不到广播级的要求,或者虽然播音员的图像满足要求,但背景却模糊不清。尤其是中小演播室背景的制作用房极易使的编辑用房形成一个“黑洞”,若单纯加大编辑区的照度,会使编辑人员在强烈的眩光下工作,很不舒服。所以制作室及演播室灯光要设计合理。

(2)编辑用房的照明对光源的色温和显色指数均没有要求,而电视摄像要求照明的色温为3200K(冷光源为300K),显色指数要求在85以上(宜在90以上)。要用专业演播室三基色照明灯具达到电视摄像的照明要求,在灯光设计上需要合理选型。

(3)编辑办公用房的照明,应该只感觉到正常的亮度,而不应有刺眼眩光,即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和平视时,看不到光源。而演播室灯光为了满足电视摄像画面的层次感和轮廓清晰,要求有一定的角度,灯具相对“裸露”。

(4)演播室背景采用有一圈幕布或背景板处理,播音区和背景编辑区在同一个层高,背景有实,有虚,对灯光的要求完全不同,背景光若处理不好,电视图像上很容易出现刺眼的亮度反差。因此再投资有一定限制情况下要做好灯具的合理分配调整,只要做好处理即使使用一个背景光也可以了,这样相对投资少。

修饰光就是原来主光、副光、逆光等基本光种确定后,有了一个基本的光调效果,但由于人物、服装、道具的性质、颜色、形状不同,还需要一些补助的光,在不影响基本调子的基础上突出一下服饰和道具的特征,这种光称为修饰光。眼神光就是通过反射关系,在人物眼睛的瞳孔上造成一个光斑,使得人物神采奕奕,感情逼真。因为主持人有神无神在于目。有了眼睛,才能表现出形象的神态感,所以眼神光是非常重要的。正侧光在人物面部形成75%:25%的明暗分配比例,较理想的表现出人物面部的立体形态和角度。人物较瘦可降低高度,减少灯位角度,向摄像机靠近,使两额都得到较丰富的表现;人物面部较平,可增大角度,使面部轮廓和立体层次增强。通过角度调整可以弥补一些拍摄对象的生理欠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