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入符合生产要求;
3、设置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受理材料清单
⒈建设项目许可申请文件、资料清单表(须经申请单位盖章);
⒉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须经申请单位盖章,另附电子文档1份);
⒊建设项目设立审查意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⒌建设项目设施设计专篇;
⒍新建项目的,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
⒎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待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后,再按照建设项目许可实施部门要求,提供前款有关申请文件、资料若干份。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受理材料清单
⒈建设项目许可申请文件、资料清单表(须经申请单位盖章);
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须经申请单位盖章,另附电子文档1份);
⒊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
⒋建设项目设施竣工检查报告;
⒌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⒎建设项目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⒏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⒐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须经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盖章认可);
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生产许可证与建筑资质证书是一体的,资质证书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证明文件,在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后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两者对建筑企业来说都不可或缺,企业没有生产许可证是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的。
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对企业有一定要求,企业需要符合条件并且准备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