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
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工程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人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根据投标有效期后顺延30天。打个比方说,投标时间为6月30日,投标有效期为9月30号,那么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可能为10月30日。投标保函中会注明:投标保函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后30天,如果投标日期发生变更,投标保函有效期自动顺延,招标方无须为此专门通知担保方。
另外一种是指定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即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设定好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一般也是在投标有效期后的一个月左右。投标保函中一般会注明:投标保函有效期为10月30日。但这种有效期的话就不会因为投标时间变更而调整。
招标人为避免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改标、撤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替代形式。
投标保函是指银行应投标人的请求,向招标方做出的保证承诺,保证在投标人报价的有效期限内,如投标方中标后,撤销投标书、擅自修改报价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银行将根据招标方案索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的书面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