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客户程度规避牌照办理风险,为客户进行风险预防、风险诊断,节省人力成本、时间成本、财力成本,且顺利获得融资租赁牌照
。融资租赁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 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由银监会(继承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
(二)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试点的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
(三)由商务部(继承外经贸部)审批和监管的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其中,金融租赁公司至今只有52家,却占据了60%以上的市场份额;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有300多家,主要从事传统租赁业务,以息差为核心,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共有4000多家,但只有1000多家有实际经营业务。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没有特别限制,直接参照公司法执行。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3、金融租赁公司:
1)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
3)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随着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融资租赁领域,并购融资租赁公司也受到了更多的关注。自去年以来,爱立特办理融资租赁公司并购案例一直增长迅速。爱立特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分工明确,确保能成功地帮助客户完成并购融资租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