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论文要求 1、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教授级高工或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人员可以免考)。 2、中级职称资格申报者须有二篇论文;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资格申报者须在省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二篇论文;教授级高工申报者须在国家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证书颁发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发文确认。 2、省职改办负责安排各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
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 建筑设计(知识); 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与设备; 建筑材料与构造; 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 场地设计(作图)。 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建筑设计(作图);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 建筑结构与设备;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建筑工程师、建筑工程师、高级建筑工程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助理建筑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建筑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建筑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高级建筑工程师: 1、已通过建筑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