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规定,香港公司任何董事或股东,均可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注销(撤销注册)。但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1.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
2.公司从未运营过或提出注销申请后3个月内没有任何经营活动及业务往来;
3.没有未清偿的债务,并且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4.公司资产没有位于香港的任何不动产(若为控股公司的,其附属公司也没有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满足以上条件,该香港公司需要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相应文件,进行香港公司注销流程:
1.香港公司近的周年申报表(复印件);
2.香港公司近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3.香港公司授权董事及股东签署的注销文件,
4.香港公司正式停业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