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接入协作)-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的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宽带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
案例枚举三大电信运营商、世纪互联、鹏博士、光环新网等企业提供的机柜出租、机架出租、虚拟主机、宽带代理租用。
2、互联网中心业务(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利用架设在中心至上的设备和资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协作共享方式、为用户提供的包括存储、互联网应用开发环境、互联网应用部署和运行管理等服务。
案例枚举亚马逊、谷歌、微软、Vmware等互联网企业和AT&T、NTT等电信企业的云服务开发平台,国内腾讯开放平台、新浪SAE、百度BAE、八百客PaaS平台等,华为云盘等网络存储服务,阿里云主机、华为云主机、Ucloud云主机等服务。</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