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包括: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工作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是指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生产管理人员。既企业专职员C1和施工现场专职员C2。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 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在JGJ/T 250-2011新标准重新定义施工现场人员的职业标准,2011年7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