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般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种是事先核定,即在企业经营之前就由税务机关确认核定征收的资格,一般是纳税人提供不能正确核算成本的证据,并由税务机关事先确认其核定征收的资格;第二种是事后核定,即企业虽然采取的是查账征收的方式征收所得税,但是由于无法正确核算,而由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 在本次《 个税法实施条例 》第38条之前,我国并未有禁止采取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那么那些属于经营所得的范围呢: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经营所得个税如何计算
根据征收方式的不同,我们可以将经营所得个税的计算方法区分为(一)查账征收、(二)核定征收,从计算公式上看一下经营所得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区别:
(一)查账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支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主要可分为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
定额征收,即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1-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照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个体户核定征收的起征点为5%而则是达到了35%,但是在相关政策扶持下核定征收的起征点则是1.5%,所以在核定征收可以为纳税人省去很多费用。而在此之上,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减少税收方面的支出,增加个体经营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