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商标注册流程介绍
冰岛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97年《商标法》,由冰岛专利局统一负责管理商示事务,官方语言为冰岛语。冰岛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在先”与“申请在先”兼具原则。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依法登记注册。
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注册”的方式办理。
目前,冰岛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可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冰岛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字母、图形、标语、颜色组合、立体形状等;不可注册声音和气味商标。
在冰岛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企业的自然人或法人,须委托该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
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类别及具体商品项目;
2.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3.委托书;
4.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注册冰岛商标的主要流程为:
申请一审查一核准发证一公告。
申请递交后2周左右受理。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以及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宙杳通讨的将颁发注册证,并安排公告。
商标注册所需时间:5-8个月;
商标注册有效期:10年,自提交商标申请次日起;
注册商标续展:可在商标注册期满前6个月内,或注册到期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申请,续展有效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