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期满后需要重新认定,因此所谓的复审,就是相当于重新做一次新的认定,其手续和要求也都与新的高企认定相一致。(高新认定并无复审在,只有重新认定)希望大家可以记住。
还要一点就是我们不要以为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只是走一个流程,这样想大错特错,为什么这样说呢?
目前高新企业的审查呈现一年比一年严格得很多,当企业再要重新认定时,企业需要以标准来严格对待,所有人员积极配合,才能争取到复审顺利通过。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由企业向认定机构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属于复审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提供以下复审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书》,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
2、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3、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情况说明、企业在职人员花名册;(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4)企业近三年获得授权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其中: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的,需附独占许可协议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备案证明;(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如:国内外申请的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技术诀窍等);(6)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证明材料)及体现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组织好后,请按照《复审材料准备注意事项》进行自查,无误后打印网上申请书并连同附件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书脊打印企业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