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系统的用途和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泡沫组合系统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如图所示。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湿式系统)由闭式喷头、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配电管道及供水设施组成。在准工作状态下,管道内充满加压水启动系统。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干式系统)由闭式喷头、干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配电管道、充气设备、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况下,给水管路充入加压气体启动系统。
干式系统的启动原理与湿式系统相似,但传递喷嘴开启信号的介质由加压水改为加压气体。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预作用系统)由闭式喷头、雨淋阀组、水流报警装置、供配电管道、充气设备、供水设施等组成。当配水管处于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不充水,火灾报警系统自动打开雨淋阀,然后转换为湿式系统。
水幕系统由开式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供配电管道、控制阀、水流报警装置(流量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组成。
与以往的系统不同,水幕系统不具备直接灭火的能力,而是用于阻烟、阻火和冷却隔墙。
通过配置设备提供泡沫混合液后,形成了一个自动喷水泡沫组合系统。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设计的喷雾量将气体直接喷射到被保护物体上,在被保护物体周围形成局部高浓度并持续一定时间的灭火系统。就地应用灭火系统的喷头均匀布置在被保护对象周围。发生火灾时,将灭火剂直接集中喷洒在被保护物上,覆盖整个被保护物的外表面,即在被保护物周围局部范围内达到高浓度的灭火剂进行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