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报垃圾筐?良药?
听过不少老会计都这么评价,反正就当它是个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筐就行了,省心省力!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跟着小编一起一探究竟!
1、其他应收款是如何变成“筐”的?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反映了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它主要包括:
①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补贴款;
②应收的各类政策性退税、待抵扣的税金;
③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比如公司帮员工垫付的医药费等);
④备用金(也就是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部门科室拨出的备用款项);
⑤支出的各类保证金(比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等);
⑥预付账款转入(这里的预付款项分2种情况,一种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金额,另一种是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金额);
⑦本部与分子公司间的资金往来。
这样看来,其他应收款科目里该放什么不该放什么,其实一目了然,但现实中为何还如此混乱呢?
其实都是因为,在新会计准则下,"其他应收款"科目在原来核算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这一项。
2、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怎么解释?
这么说吧,如果你的企业采用售后回购的方式进行融资,销售价格与原购买价格之间如果有差额,就可以在售后回购期间内,以按期计提的方式计算好应计利息,借记到“其他应收款”科目里,并贷记到“财务费用”科目;另外,中间如果产生了应收补贴款,也转入“其他应收款”到科目里……
发现没有,这里有了“空子”:
如果你有不太好解释的销售回扣返利、有无发票的活动支出、特殊的劳务费、老板挪用的资金、收不回来的款项等等特殊的、说不清的道不明的业务,都能以“其他应收款”的名目,偷懒地、违反会计制度地处理!
正所谓积少成多、滴水成河…久而久之,“其他应收款”就变成了一个五彩斑斓、数目巨大的大坑,很难不招税局和证监会注意!会计培训:会计初级/中级职称,做账实操,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管理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