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
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进口委托国内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进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进口,是指将货物从外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行为。税法规定,凡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应于进口报关时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清关(Customs 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或出口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
查验:税金交纳后等待海关的进一步指示。海关如需查验货物,则由报关员和海关官员共同查验,查验合格后,货物方可放行。送货:根据进口商的要求,货运代理可派车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成本核算:在此票货物顺利清关并抵达进口商指定地点后,进行后期成本核算。货运代理进口报关发生的费用如下:运输费、报关费、代垫税金、操作费、仓储费等。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