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定义上讲,信用证是一种支付方式,而信用保险是一种保险。当然,二者都是为了保证外贸的收汇。信用证相当于银行给贸易做了背书,只要单据做到单单相符,即可证明卖家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此时银行就会如约付款。这其实是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买家不付款的风险。
信用保险其实相当于企业将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外包了。大多数企业缺乏完备的信用管理机制,很多时候,出口企业仅凭初步判断就接受买方的合同交易条件。但是投保信用保险后,由于信保公司有限额规定,会去调查买方的资质,甚至所处行业和国家的情况,再决定出口的限额,其实是为企业做了风险管理,而这都是信用证交易所不具备的
收到信用证后,要先仔细检查,如果发现其条款和合同、销售确认书不相符时,必须要求进口方修改信用证,其要点包括:
1 确认收到相关信用证
2 说明信用证有不符之处
3 指出具体的错误
4 要求修改
5 期盼回复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作为开证行和卖方之间往往路途遥远,所以开证行大多会指定一个卖方所在地的银行并与开证行有业务上往来关系的,由其先向卖方垫付款项,再由开证行偿付该银行所付款项和利息。这个受委托的银行就是议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