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息技术正高级工程师评职称专著可以合著出版吗?
可以。合著作者,或独著。
第十条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或近 5 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一)、(二)、(三)之一,或条件(四)至(十三)中的 3 条以上:
(一)获得或省(部)级(行业)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主要技术完成人),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技能大奖(所有获奖人员);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并正式公布实施行业规划 1 项以上,或省级行业规划 2 项以上;
(三)主持或者作为子任务负责人完成重大重点项目 1 项以上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 2 项以上;
(四)获得省(部)级(行业)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厅)级(省级行业)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主要技术完成人),或者市(厅)级(省级行业)科技成果三等奖(排名前 3);
(五)为主承担过网络安保项目,荣获省级机关单位颁发的一等功以上荣誉;
(六)取得较显著成效投产发明专利 1 项(排名第 1 位)以上;
(七)取得授权发明专利 3 项(排名第 1 位)以上;
(八)为主起草国际标准 1 项(主要起草人)以上,或者国家标准 1 项(主要起草人)以上,或者行业、地方标准 2 项(主导单位起草人)以上;
(九)为主起草有实际应用的省级以上团体标准 3 项以上(主要起草人);
(十)主持完成 1 项一级项目或 2 项二级项目,并取得成果;
(十一)主持完成 1 个一级产品或 2 个二级产品,并取得成果;
(十二)正式出版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相关专业有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 1 部(独著或合著作者)以上,或在 A 类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作者或通讯作者)以上;
(十三)在 B 类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篇(作者或通讯作者),并在 C 类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作者或通讯作者)或 2 篇(排名前 3)以上。
信息技术方向可以合著出版的学术著作有: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造价****》
《****信息工程研究》
《****信息技术***》
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国内正规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征集署名作者出版。可自己出版一本书,或多人合著,或署名主编、副主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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