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是一种以车辆为抵押物的贷款方式,非常适合那些需要短期资金周转的人。对于许多人来说,急需资金时,通过汽车抵押贷款能够解决眼前的困难,同时不必担心贷款申请的难度。
汽车抵押贷款可以分为抵押和质押两种方式,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需要将车辆使用权交由贷款机构。如果选择抵押方式,贷款机构会留置汽车使用权,直到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而如果选择质押方式,借款人可以继续使用汽车,但贷款机构会截留汽车所有权证,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借款人将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清。
车辆抵押贷款额度与汽车种类、抵押物情况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抵押汽车为商用汽车,那么贷款额度不超过汽车总价值的70%;
2、如果抵押汽车是私人用车,那么贷款额度不超过汽车总价值的80%;
3、若抵押汽车是二手车,那么贷款额度由评估价值决定。
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汽车抵押是否生效?(常见于民间借贷中)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车辆抵押贷款相关规定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