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资金证明资产证明根据时效分有两种类型,“时点证明”和“时段证明”。
“时点证明”:指截止某日某时点,某指定帐户存款余额。“时段证明”:指某日起至某日止,某指定帐户存款数。“时点证明”银行没什么风险,可随时提供服务,一般只要当天不要取款就行。作用是确定某一“时点”有多少钱。
“时段证明”略复杂些,如需开具未到期资金证明,则需办理“不得提取支取”登记手续并办理帐户余额冻结后才行。作用是确定某一“时段”有多少钱。
资金存款证明
编号
兹证明(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在我行开立有存款账户 ,账号 ,账户名 ,截至 20xx 年 月 日该账户存款余额为(大写) (¥ )。 我行只对上述时点的存款真实性负责,对上述时点之后被证明人账户内存款发生 的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该存款证明只证明该客户在上述时点的存款情况,不作其他用途。
经办行公章
年月
说明:
1.此联为客户联,复印、涂改无效;
2.此证明不能转让,不能用于质押,不能代替存单(折、卡等)作为取款凭证。
根据外国使馆的要求,申请人在申请签证前必须到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申请人凭本人在中国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和存折,在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存款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在此期间存款将被冻结。如果在3个月内将原始存款证明退还给银行,银行将放行存款。
温馨提示:存款证明需要储蓄主管盖章。如果人在国外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可以委托国内代理申请。本人除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交由原存款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境护照传真复印件、卡原件/折页/单据等。
存款证明书是经审查机关认可的个人自行经济担保的一项银行证明。该证明书不具有银行经济担保的作用,不得转让、抵押、担保,不得作为提取存款的凭证。
服务功能:为存款客户出境提供个人自行担保服务。
适用对象:我国出国留学、探亲、旅游、移民暂居并在银行确有存款的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