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原因:如果因为健康原因无法参加体测,例如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或肌肉骨骼疾病等,可以申请免测。
身体残疾:如果因为身体残疾无法完成体测,例如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或运动能力受限等,可以申请免测。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免考学生,应当凭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书办理免考体育的相关手续,现场考试应当以满分30分记录;过程性考核的计分办法按照《北京市初中体育过程性考核方案》中的规定,根据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过程性考核10分(满分)至6分(60%)的分数评定。
凡一个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正处在月经期的女生或在测试期间患感冒等学生均不能参加测试。
学生的体能测试,是各级院校培养学生体育素质成果的体现之一。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