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设融资
临时建设融资用于支持房屋公寓、办公楼、购物中心及其他性建筑的建设。尽管所涉及的建筑是性的,但贷款本身是临时的。贷款为建筑商提供资金雇佣工人、租用建筑设备、购买建筑材料以及整理土地。建设期满,银行贷款通常由另一贷款者(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的更长期的抵押贷款偿还。通常,银行在建筑商或土地开发商取得了抵押贷款的承诺,保证建设项目完成后能取得该项目的长期融资时,才会向客户发放贷款。
短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我国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若干种,主要有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短期借款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银行业务。
短期借款资金的优点在于可以随企业的资金需要安排,便于灵活使用,取得程序较为简便。特别是在银行为了防范风险,对发放中长期贷款一般比较谨慎,利率也较高,这种情况下,短期借款就成为很多企业为重要的财务资源通道。但短期借款突出的缺点是短期内要归还,于是需要保证资产的流动性,以符合一定的流动比率要求。资产的流动性与收益性是一对矛盾,企业的资产结构配置上出现的失误将会导致一种普遍,但是非常危险的现象——短贷长投。在此情况下,企业必须要能具备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动机制,如果资产的盈利能力不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匮乏,就会使企业资金的周转发生困难,造成流动比例下降,偿债能力恶化,陷入难以自拔的财务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