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将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为医务人员书写病历节省大量的宝贵时间,使医务人员从繁重的各种记录书写中解脱出来,这样医务人员就有更多的时间观察病情变化,更好地与患者进行接触、沟通,使患者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更完善的,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同时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科研活动,进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也极大地提高医院的病历质量,从而使书写的病历更加规范、更加具有研究和利用价值。医院的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管理部门能监控和考核各科室的工作,为医院的管理和考核增加一种管理手段,如谁写的病历多或少,上级医师的查房情况等等。电子病历的使用,可加速病人信息的流通,使病人信息随时随处可以得到,可以提供纸张病历无法提供的服务。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使病历实现无纸化,节省医院的开支,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诊断依据包括:疾病的主诉、症状的临床表现、查体的诊断依据、实验室及器械检查的诊断依据。
鉴别诊断包括:与该疾病有类似临床表现的疾病并写出鉴别诊断的要点。
出院诊断证明书,是经过后已经康复的证明。诊断书,应该是一般意义的健康体检,经过检查后给出的确定诊断。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出生、死亡等的证 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有执业资格专业医生或者是病人的管床大夫开具的
第十七条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第十八条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