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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承兑汇票票据融资,先打款后取票

    2024-11-12 01:47:01 13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兑汇票时,还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汇票是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由于有银行担保,所以银行对委托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单位有一定要求,一般情况下会要求企业存入票据金额等值的保证金至票据到期时解付,也有些企业向银行存入票据金额百分之几十的保证金,但必须银行向企业做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信用额度,如果没有银行授信是没有开据银行承兑汇票资格的。

    适用对象

    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包买的公司:

    1.存在改善财务状况需求的大型集团客户,尤其是各级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

    2.财务制度较为严格,希望降低票据应收风险的企业,主要是大型外商投资企业。

    银行承兑汇票包买的优点:

    1.买方的终付款风险转由银行承担,在基础交易真实合法的基础上,银行对已支付的贴现款项无追索权。

    2.卖方远期应收票据变为即期的现金收入,财务状况得到实质改善。

    3.卖方资金周转率提高,便利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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