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住院证明注意事项
1、住院证明一般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出院证明。
2、现在电子病历都会给别人保留一段时间,去打印病历时,会把出院证明打出来。
3、如果是手写的病例,可以找主治医生,说明原因后再写一份。
4、只要住过院,医生就一定会给开住院证明。但有时不要,医生就不给。
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病假证明拥有复核的权利。职工因病需要休假的,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的证明,交由企业审核批准。
医学诊断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诊疗建议等。 此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也属于医学诊断证明。
具体要求: 诊断证明书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字,再有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生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收费票据解释
(1)个人账户支付:按政策规定用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的医疗费用。
(2)个人现金支付:个人通过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支付的金额。
(3)个人自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的金额;开展按病种、病组、床日等打包付费方式且由患者定额付费的费用。个人自付=自付一+自付二。该项为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项。
(4)个人自费: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照有关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而全部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自付一:医保范围内按比例计算个人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包括起付金额和超年度大额封顶金额。
(6)起付金额:指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起付线以下的医保范围内金额。
(7)超封顶金额:指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年度封顶线以上的医保范围内金额。
(8)自付二:指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有自付类的药品、检查和材料,其中需个人先行负担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