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出书网策划医学专著出版,诚邀医生合著出书,可用于评职称晋升加分,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检索
[1]《学***与应用》
[2]《常见妇产***诊疗》
[3]《医学影像***技能》
[4]《常见慢性病***防治研究》
[5]《全科护理***与技术》
[6]《现代儿科***预防技术》
[7]《现代普外科疾病***护理》
[8]《内科常见病***方法研究》
[9]《医疗设备***检验技术研究》
[10]《信息***与医疗信息化》
海南省医学专业职称文件:琼卫人〔2023〕18 号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2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省线)
职称申报所需著作等业绩成果整理如下: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五条 副高级职称
二、工作业绩成果要求
l选择条件(完成具备下列条件之三的代表性成果)
4.参与编写省级以上卫生行业教材或专著1部并出版发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5.作为作者在医学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3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其中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其他在统计源期刊发表。
6.参与编制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业标准、技术标准、规程、规范1项(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佐证材料),并正式颁布或备案。
7.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署名前3名)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署名前2名),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通过变更、转让获得的专利不能作为有效代表性成果。
8.在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定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等奖1次。
9.获省(部)级科普微视频、科普图书(前3名);或厅(局)级科普微视频、科普图书(前2名);或面向社会公众、媒体,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有省级官方媒体报道,任期内2次(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作者);或在省级官方媒体、报刊,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任期内2篇(个)(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作者)。
第十六条 正高级职称
二、工作业绩成果要求
l选择条件(完成具备下列条件之三的代表性成果。如主持并完成的科研项目有实现成果转移转化的,以下条件只需再满足任意一条即视为符合要求)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前7名)或二等奖1项(前5名)或三等奖1项(前3名);厅(局)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推荐项目)1项(前3名)或二等奖(项目)1项(第1名)。
2.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厅(局)级科研课题2项,课题完成须经主管部门验收结题。
3.主持并完成、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等横向项目,累计项目总研究经费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参与编写省级以上卫生行业教材或专著1部并出版发行(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5.作为作者在医学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4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其中至少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其他在统计源期刊发表。
6.参与编制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业标准、技术标准、规程、规范2项(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佐证材料),并正式颁布或备案。
7.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署名第1名),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通过变更、转让获得的专利不能作为有效代表性成果。
8.在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定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二等奖1次。
9.获省(部)级科普微视频、科普图书(前2名),或厅(局)级科普微视频、科普图书(第1名);或面向社会公众、媒体,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有官方省级媒体报道,任期内5次(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作者);或在省级官方媒体、报刊,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任期5篇(个)(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人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