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三级资质办理流程:
企业办理建筑资质首先需要注册公司,所以我们先来说说公司注册流程:
①申请名称
当下注册一家公司名称核准是在工商网上实行,我公司能够协助您进行。
②网上提交材料
你要把企业的名字、从业范围、参股人状况、注册登记地情况、资本比例等在工商网站填写,等待审核。
③拿到公司执照
工商网站上申报资料核准后,就可以现场获取证照。
④企业刻公司印章
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就能刻章子,正常企业肯定要刻公司章子5个(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
⑤去银行开立公司对公账户
您带着执照和印章,前去附近的银行申请企业银行对公账号。
⑥到税务登记
公司获得证照的一个月内,必须上税务部门征管鉴定,并往后每个月必须如期纳税。
注册好公司后,企业就可以着手准备办理建筑三级资质了,下面是关于建筑三级资质办理流程:
①调入相关人员(建筑专业建造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级技术工人等)
②购买资质办理所需人员社保,并打印相关社保票
③打印资质申请表,并准备相关申报资料
④把准备好的相关资料上报至当地建设厅,等待审批
⑤审核通过后,会显示相关的公示通告,不通过需要再次申报
企业在资质办理审核通过后,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下面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①准备三类人员考试
②准备相关生产资料
③上报审核,等待公示通告
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必须要有的,只有资质证书是不能进行施工的,二者缺一不可。
建筑资质证书就相当于是增强客户信任的催化剂,它能给客户带来感,资质证书是企业能力的肯定,它和法律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从而使客户更加放心和满意。
建筑资质证书的有无关系到了施工企业能不能拿到工程款,《司法解释》统一将欠缺资质的施工合同以违反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为无效,另一方面又注意到了“现实中在一定地区普遍存在的超越资质签订合同的现象”,对其效力的处理做出了变通,允许当事人在事后取得资质或者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形下依据合同主张权利。从而可见建筑资质证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取得资质证书,那么我们就会有干了工程却拿不到钱的风险。
建筑资质的分类问题
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资质,每个资质又设有多个等级。企业在办理资质时,要注意资质的类,申请符合自己产业范围的资质,后期也可以做资质升级或增项,以满足扩展出来的业务。
人员数量的问题
企业相关人员不够,代表着企业连资质办理的要求都达不到,是不能申报资质的。而企业要想要办理资质,就需要通过招聘,聘请专业人才,补充人员配备。要知道不同专业、不同等级的建筑资质,配备的人员要求也不同。
目前,市场上证书挂靠比较常见,建造师或者专业人员把自己的证书挂靠到企业名下,来满足相关的资质要求。当然通过人才挂靠,确实可以更快解决建筑企业办理资质时急需人员的难题,但需要注意的是,随着资质核查力度的加大,对人员挂靠的惩处也越来越严。因此,建议各个企业,选择聘用全职的专业人员。
人员材料的问题
企业办理资质时,不同人员需要的证明材料也不同,比如人员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书、个人工程业绩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人员社保证明等材料,这就需要企业做好相关的整理了。
在人员材料中,人员社保证明是非常重要的。需要企业整理出在职人员申请前三月的缴纳社保证明,且必须由本公司进行缴纳。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人员配置不得共享,这就需要申请资质的公司,自己本身具有相关的人员数量。
建筑资质的申请表问题
资质申请表是建筑资质申请要准备的材料。企业可以登录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并打印。
建筑资质的时间问题
有些企业拥有旧版资质证书,需要进行重新换证,自2016年7月份旧版资质证书已经失效;对于企业来说,离退休人员是可以作为专职人员申报的,但年龄要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社保材料,需要在职人员满足申报前3个月证明,且由公司缴纳社保。
建筑资质升级之后生产许可证需要升级吗?
申办生产许可证时,需要配备的特种工人和三类人员数量都是根据资质等级来决定的。等级越高,需要配置的人员越多。资质升级后,原来办理生产许可证配备的人员便不能继续满足要求。需要根据相关标准,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重新办理材料:
1、原有的生产许可证;
2、升级后的;
3、生产能力考核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其数量应当满足资质升级后的配备要求;
4、企业营业执照;
5、与生产能力考核证书人员一致的注册建造师;
6、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7、满足升级后资质等级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数量和等级;
8、企业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凭证,提供申报安许一个月前的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名册,需要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生产许可证办理有什么要求?
1、在本市工商注册且按《标准》取得新版建筑业企业的新设立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到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持旧版建筑业企业的企业依简单换证程序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的,对应的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持旧版建筑业企业或在有效期内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相关业务的,按原标准对应的生产条件审查;持新版建筑业企业的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相关业务的,按新标准对应的生产条件审查。
生产许可证办理时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项
4、对于仅从事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的企业,按照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不需要申领生产许可证,已取得的生产许可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作废。对于仅从事电梯安装和爆破的企业,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分别由相关部门核发,不需要申领生产许可证;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该类企业应申领生产许可证。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注销已经颁发的生产许可证:(1)企业依法终止的,如破产、倒闭、撤销的;(2)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3)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5)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作废的、被注销的;(6)依法应当注销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6、自2015年11月1日起,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除外)应按照《建筑施工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生产标准化自评,并在办理生产许可证延期时提交相关自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