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
(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
(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2)海区航标:有灯塔、灯船、灯桩、大型助航灯浮、灯浮标、立标、导标等航行标志。
海区航标的浮标包括侧面标志、方位标志、孤立危险标志、水域标志和专用标志。侧面标志包括左侧标、右侧标、推荐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方位标志包括东、西、南、北方位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