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客户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一定金额的现金或支票到银行柜台办理存款手续。存款款项到账后,客户可以向银行申请开具存款证明。对于企业客户,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作为证明。
开具存款证明时,一般需要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存款账户信息等。银行柜员会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核实存款账户余额和存款日期,并为客户出具存款证明。
银行可以开具的银行存单种类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个人通知存款存单、定活两便储蓄存单。
1.取款方式为凭密码支取的一般存单实现同城通兑;
2.自助电话银行、自助查询终端等渠道不提供存单账户查询;
3.不同币种开立不同存单;
4.自动转存(通知存款的存单除外),免受逾期支取的利息损失
5.可部分提前支取一次;
6.存单可申请办理质押贷款,解燃眉之急。
资金证明一般用在一个企业在和一个客户或者机构进行合作的时候,对方为了知道你的实力,需要你提供银行的对账单,但是你没有足够的资金,所以这时候需要你从市场上需要资金方然后将资金打到你的账户,当资金进入到你的账户后,然后将账单打印出来,资金方的钱就可以转回去了,这个过程就是资金证明的流程。资金证明常见形式为:存取小票、银行对账单、余额单、进账单、资金证明、存款证明、资信证明等。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