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银行还是法律界,有关专业人士都提醒房产交易双方在使用这种“垫资”工具时须万分慎重。由于缺少了担保公司和银行的介入,这一交易过程风险重重。
过去的“转按揭”,主要是债务人的变更,即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因借款人转让已抵押给银行的抵押房产,贷款银行向购买该抵押房产的购房人(下家)发放贷款,同时,原借款人通过售房款归还贷款。这一切过程都由银行操作,买卖双方的风险都比较小。
证券价值类:包括股票质押过桥、定增过桥、大宗交易减持过桥等。股票质押过桥通常是出质人需要偿还原先的贷款以解押股权;定证券价值类增过桥分为还款用途定增过桥和缺口融资性质定增过桥;大宗交易减持过桥就是通过过桥资金在人宗交易系统中接受转让方的股票,从而实现转让方股票减持。
借新还旧
针对客户找到新的“银行或机构(常说的下家)”已经批贷,但房产在“其他银行或机构(常说的上家)”有贷款尚未还清,客户自身不具备还款能力,我们可以帮助客户先结清原来债务,原贷款银行或机构将房产解除抵押登记,由新的批贷银行或机构完成抵押登记后放款资金偿还垫资本金的业务。(一般发生在客户在原贷款银行或机构的贷款即将到期,原贷款银行或机构不愿意再给客户续贷、或客户不愿意在原有银行或机构继续贷款的情况)。
过桥垫资的风险
1.当银行收回借款方的贷款之后,不再为借款方提供新的贷款,这时借款方和垫资公司一方就汇陷入了麻烦。
2.借款方本身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只是不断的对自身进行包装,当在银行申请到续贷之后,直接就会直接将贷款的金额卷轴跑路,这样就会给银行和垫资过桥一方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