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抵押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的品种,有区别于二手楼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而不是即将拥有。抵押房屋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许的,要求抵押房屋贷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贷款发放方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发现违规,银行有权追回贷款。
所需资料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房产的产权证;
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第二住所证明(保证一旦拍卖借款人的房子借款人得有地方住)
贷款程序
1.贷款人委托本公司办理贷款手续,提交相应的贷款所需资料;
2.办理抵押、质押、物押的评估报告;
3.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表,签订贷款合同及各类协议书,并办托公证、保险等手续;
4.银行审批;
5.房产局作抵押登记,办理它项权利证;
6.银行确认,发放贷款。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条件如下
1、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者的,在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稳定住所和工作;
2、拥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准时足额还清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