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1、告知学校:家长要时间要告知孩子所就读的学校领导,向学校领导提交个人休学申请书,说明休学的原因,顺便也可以咨询一下是否符合休学的条件。
2、领取休学申请表:在告诉学校领导后,学校会给家长三份学生休学申请表,家长按照要求内容认真填写,也可以让学校老师代替填写。
3、原学校盖章:家长要先准备好证明材料,比如孩子生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休学,必须有医院的诊断书,诊断书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开具,乡卫生所的无法证明,诊断书需要说明或休息的时间,休学至少需要三个月以上的时间才可以办理休学证明。
随后拿着孩子的证明材料(医院诊断书等)和休学申请表到孩子所就读的学校进行盖章,领导签字批准,领导会进行审核,特别是审核诊断书的内容。
4、县教育局审核: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后,拿着申请休学的材料等到本县教育体育局的学生学籍管理科室进行审批,再签字盖章,并留一份休学申请表在县学籍科室,让县学籍管理员网上进行审核。
5、回原学校:家长拿着县教育局盖章后的休学申请表和医院诊断书到孩子就读的学校,找孩子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再进行网上学籍提交申请,对学籍进行备注说明,是休学,休学申请表和诊断书一块交给管理员就可以了。
6、注销休学备注:待孩子需要入学的时候,家长要记着到学校的学籍管理员那里进行学籍更改,去掉休学备注,然后按照正常时间入班就可以了。
初诊病人病历中应含“五有一签名 ”(主诉、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其中:①病史应包括现病史、既往史、以及与疾病有关的个人史,婚姻、月经、生育史,家族史等 ;②体检应记录主要阳性体和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③初步确定的或可能性的疾病诊断名称分行列出,尽量避免用“待查”、“待诊”等字样。④处理意见应分行列举所用及特种方法,进一步检查的项目,生活注意事项,休息方法及期限;必要时记录预约门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
病历和证明并不完全相同。病历通常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包括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信息,用于反映患者的病情、检查、方式及其结果。它是供医生使用的,用于指导后续的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