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的病历主要包括住院病历、入院记录、病程记录、会诊记录、转科记录、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等。但并不是全都要写,而是根据实际工作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每一个新收的病人,医生都要在24小时内为其书写完整的住院病历。
我们的既往病史,通常在以下四个地方会有记录:
①当地社保局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去社保局,大厅的自助办理机器,可以打印出详细的诊断和开药情况。
包括在哪家医院、门诊、急诊,都可以直接打印明细。
②小程序查询
在当地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医保支出明细查询→在线办理,即可查询。
③就诊医院
1)找医生打病历
有的医院是需要找当时的医生打,有的是所有医生都可以打。
2)服务台或自助机打印
拿身份证或者就诊卡去服务台打印,大部分医院的自助机也可打印病历。
3)病案室
大部分医院过了7天或15天之后,可拿证件去病案室复印,需要收取打印纸张费。
住院病历包含:住院病历、入院记录、病情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体温单、影像检查报告单、病理报告单。
凡是住院的患者,均是可以查到病历资料的,一般的医院保存住院病历,可以在20到30年左右的时间,但是需要根据医院的级别不同,所处的地市不同,对于病历保存时间的要求也不一样,建议你可以携带你本人的身份证去,当地一住院医院的档案室,进行提取病历,可以取得你的病历资料。
检验单包括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等。由于目前医学检验手段的发展,医生的诊断越来越多地依赖各种检验和医疗仪器。这些检验结果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资料,对检验结果反映的异常情况未予重视,或者有疾病未能检验出,造成漏诊、误诊都属于医院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