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程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主任医师查房记录、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普通查房记录。入院当天写首次病程记录,第二天写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第三天写主治医生查房记录(若本来就是主治或者副主任,可先写主任查房、副主任查房,普通查房),第四天写普通查房记录。后面根据病情来,病情重的每天都需要写查房记录,病情轻的可以隔3天写一次。
即住院小结。包括入、出院日期,入院时情况,诊疗经过,出院时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后注意事项(关于休养、饮食与的医嘱,复诊时间等),为随访或随诊提供参考。注意有些医院出院记录可以出院当天写好,多打印一份给患者,但是好像也有部分医院,当天并不给患者,需要一周后自己来拿。如果当天需要给患者的话,建议出院前晚上就要写好,因为出院一般都要上午办理,而出院那天上午,要交班、查房、开医嘱、换药、写病程记录、甚至手术,可能没那么多时间写。
要查询医院的病历,有几种不同的方法可以尝试:
当地社保局。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社保局,通过自助办理机器打印出详细的诊断和开药情况,包括就诊的医院、门诊或急诊的明细。
官方小程序查询。访问当地医疗保障局官网,在政务服务或医保支出明细查询部分在线办理查询。
就诊医院。可以找医生打印病历(具体取决于医院的规定,有些医院需要找当时的医生,而有些医院任何医生都可以打印)。也可以在医院的服务台或自助机上使用身份证或就诊卡打印病历。如果已经出院,大多数医院允许在一定时间后(如7天或15天),拿着证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但可能需要支付打印纸张费。
病历书写规范:
1、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2、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过敏史等项目;
3、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过敏史等项目。
综上所述,病历作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的关键证据,其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病历等医疗文书在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之前,首先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当庭质证,通过质证来确定病历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