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从当前资本市场融资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来提前偿还贷款,给银行带来风险,主要表现在,提前贷款的发生使得住房贷款的现金流量发生不确定性,给银行的集约化资产负债带来一定的困难。
房产抵押贷款的流程: 1.贷款人委托本公司办理贷款手续,提交相应的贷款所需资料; 2.办理抵押、质押、物押的评估报告; 3.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表,签订贷款合同及各类协议书,并办托公证、保险等手续; 4.银行审批; 5.房产局作抵押登记,办理它项权利证; 6.银行确认,发放贷款。
购房者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有要能得到贷款: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购房者具有居住地合法的身份证明; 3、与发展商签订有商品房订购书或购房协议,并已支付订金或首期购房款;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5、具备令贷款行满意的财务状况。例如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信誉良好,确有偿还能力的小业主;自身收入低,但有海外亲友定期资助的居民等等。具体如何界定和把握,由贷款行审核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