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的重点内容:
1. 勘察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勘察设计需要遵循经济性、性、可行性、合理性等基本原则,同时需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2. 勘察范围和方法:勘察设计需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勘察的范围和方法,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勘察、环境勘察等方面内容。
3. 勘察报告编制:勘察报告是勘察设计的重要成果之一,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包括报告的结构、内容、格式等方面。
4. 勘察工作的质量控制:勘察设计需要严格控制勘察工作的质量,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勘察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等方面。
工程地质勘察,包括选址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以及施工勘察。选址勘察主要解决工程地址的确定问题;初步勘察是为了初步设计做好基础性工作,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则主要针对建设工程地基做出评价,并为地基处理和加固基础而进行深层次勘察。
所有建筑物都是修建在地表上,建筑物上部结构的荷载通过下部结构都会传到地表的土层或岩层上,这部分起支撑作用的土体或岩体就是地基。根据地基是否经过人工处理分为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 。
天然地基:自然状态下即可满足承担基础全部荷载要求,不需要人工处理的岩体、土体地基。
人工地基:天然地基的承载力不能承受基础传递的全部荷载,需经人工处理的岩体、土体地基。
人工处理方法:换填法、预压法、强夯法、振冲法、砂石桩法、石灰桩法、柱锤冲扩桩法、土挤密桩法、水泥土搅拌法(含深层搅拌法、粉体喷搅法。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高压喷射注浆法、单液规划法、碱液法等。
地质勘察报告的组成和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2、场地地形、地貌;3、勘察技术要求及依据;4、地基土的组成及特征;5、地下水概况;6、场地及地震效应;7、岩土工程分析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