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借款人为市中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
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9、《国有土地使用证》[2](全部)复印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提取额度的确定原则: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按以下原则计算:
1、主买房人应根据房价款、其所占的产权份额、配偶提取能力确定可提取限额,其中主买房人是指购房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上买方或者借款方左起签名的个人。具体如下:
(1)主买房人确定本人及其配偶的可提取限额,总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主买房人未婚的,一般情况下按照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的的份额确定可提取限额;
(3)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提取人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2、配偶方或者购房合同上记载的其他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3、职工购买危改回迁房,其购房总金额应扣除拆迁补偿款。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或未婚证明;
2、职工名下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经缴存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我市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5、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房租提取。
线下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贷款中心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了解提取条件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身份证、结婚证等。
2携带证明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贷款中心提交申请。
3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
4如果审核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贷款中心会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将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转入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