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所有表格均可在公积金网站下载使用。
3、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4、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可以在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如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需提供公积金卡查验);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职工自建自住住房,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房管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或未婚证明;
2、职工名下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经缴存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我市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5、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房租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