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并不能直接提取买房
购房者中,有的认为住房公积金就是直接拿出来买房的,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啊,如果想用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款,那么购房者必须要先用自己的钱来支付房子的首付,然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贷。
2、提取前先查看余额
购房者如果是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要先查询一下自己公积金卡里面的余额的,现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在网上查询,方便又快捷。
3、因工作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的可能因为某个原因需要辞职,离开自己所在的单位,这时如果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就要先去公司财务部领取申请表,但如果是已经辞职很久了,就需要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
4、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需盖章
在领取了申请表后,填好相关的信息,然后就要将申请表与离职证明带到公司盖章,方能生效。购房者千万要记住,盖章流程非常关键。
5、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必不可少
众所周知,身份证非常重要,当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中当然也不会少,因此,购房者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记录。
6、等待办理
将一切资料准备就绪后,就需要带上这些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大厅,排队等候工作人员办理。
7、银行审核入账
这就是后一步了,将资料交给银行,然后等待银行审核成功后,一般第二天就能到账。
在有些买房子的人可能之前是用商业贷款买的房子,那么等到房证下来以后,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还贷的。如果没有买房子,但是还想提取里面的钱。就可以以租房子的名义提取出来,每一种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都不一样,相信资料可以去当地公积金中心领取相关单子,提取公积金单子上面会有各种需要准备的材料。提供齐全材料,就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前提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