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方法
标准详细列出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条件,涵盖了未取得许可生产、事故后未检查、未经监督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等情形。特别指出,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若存在定期检验不合格、装置缺失或失效等问题,均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承压类附件(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气瓶瓶阀等)也纳入对应主体设备当中。
管理建议
加强自查: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重视监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标准执行到位。
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按规定进行检验,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技术支持:对于复杂的隐患判定,可寻求专业技术支持。
压力容器
5.3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3.1 5.3.2 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5.3.2 固定式压力容器改做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
5.3.3 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的阀、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5.3.4 快开门式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快开保护联锁装置缺失或失效。
5.3.5 氧舱的接地装置缺失或失效。
5.3.6 气瓶的瓶阀、泄压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压力管道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压力管道,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4.1 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或不允许使用。
5.4.2 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