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葬礼 方人能以一种“科学的眼光”来看待死亡,进一步淡化了社会对殡葬的热情。西方崇尚“个人本位”,主张“以个人为中心”,因此在丧礼中,也是以死者为“中心”,重在安置死者的“灵魂”。总之,西方丧葬礼俗有人们可借鉴之处。死亡文化的本质是生存文化,从一个民族的死亡文化中可以窥到那个民族的全部生存哲学。 西方虽然民族众多,但是在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下,丧葬礼俗基本大同小异,下面就西方丧礼中比较一致的方面予以概述。 葬式。西方葬式主要是火葬、土葬两种。无论采用哪种葬式,均葬于公墓。
西方国家的丧葬礼仪基本上属宗教式的丧葬礼仪。人死后,首先在死亡地或尸体发现地的登记处进行登记,由医生或验尸人员签发书面证明,并在死亡者生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办理登记;而后对亲友发出通知或在报刊上公开宣布。
入殓:事前孝子孝孙(男丁)穿孝服由吹鼓乐师导引到平时吃水的井里或塘里用水桶取少量水,丢几个铜钱或镍币到井里或塘里,俗称“买水”。将买回的水为死者洗澡,俗称“抹三下”。在县城,买水之前,由吹鼓乐师导引殡葬人员抬着空棺到街上游一趟,俗称“游材”。入殓后到出殡前灵堂要点长明灯,棺材头部还要加一盏油灯,俗称“点脑头火”。富人死后,棺材要停入在厅堂数月至数年,俗称“存枋”。穷人死后,只要日子相合,择日即葬。
老人逝世,俗说“归家”、“过身”、“过背”、“老掉”。入殓,俗说“入棺”、“收殓”。安葬,俗说“过山”、“出葬”。办丧事,俗说“做白喜事”或做“丧事”。入殓、出殡、安葬(俗称“落事”)都要请堪舆(俗称“地理先生”)择“吉日、吉时”和安葬的“风水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