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销毁是保护机密信息的必要措施,需根据档案类型、数量和敏感度选择合适的方法,如物理销毁法、数据擦除法、热处理法和物理破坏法等。销毁过程需严格控制并记录,以确保信息不泄露且销毁工作有效。
数据擦除法:
软件擦除:使用专业的数据擦除软件,将档案中的信息彻底删除。
反复覆盖:将新数据反复写入原有档案,以覆盖原有的信息。
物理破坏:将存储介质破坏,如破坏硬盘、U盘等存储设备。
档案销毁审批制度:
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应当编制销毁清册,办理批准手续。各单位需要销毁的档案,须经单位审核批准后施行;档案馆需要销毁的档案,须经鉴定委员会审核,报主管领导部门批准后施行;销毁1949年以前形成的档案,须经单位领导人或鉴定委员会审核,并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经办理审批手续后,须对需要销毁的档案检查准确无误方可实施。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