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考核如何办理? 一、办理部门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二、办理职责 受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考核申请、复查,并组织考核、发证。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2、《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1)。 四、办理范围 1、地级以上市各项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本省主管部门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 3、省属企事业单位及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
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如何进行? 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是严格按照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工作程序规定进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向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提交计量认证申请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2、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3、通过书面审查,依据计量认证的评审准则,由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 4、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机构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
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CMA(资质认定):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它是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这种认证对象是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如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环境检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