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更新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车辆报废补贴,即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是指政府为鼓励车主报废老旧车辆,并鼓励购买更环保、更节能的新车而提供的一种经济补贴政策。对于符合有关补贴政策的老旧汽车车主,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2024年4月26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补贴政策: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细则明确补贴申领流程: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
公司在报废汽车回收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令第307号,积极开展行业自律,依法回收,规范经营,从源头上控制了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五大总成等上路和重新流入市场的现象,为缓解我市资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