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大公司经营者来说,可能没有多少公司合并的概念,很多人不懂正常不过,为避免日后有此需求时的一筹莫展,今天悟空财税以北京地区公司合并为例,为您讲解公司合并的相关常识,并为大家普及两家公司合并成一家的具体流程。
合并,很容易理解,不过一个公司想要并入另外一个公司,整个过程不会简单,我们先看看公司合并有哪些方式:
种:吸收合并
想要达成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一定要办理注销才可以,而存续的公司需要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
第二种: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这个也不难理解,比如,您手中有两家公司想要进行合并,如果采用新设合并这种方式,那么就需要先把手中的两个公司全部注销,然后重新设立一个新公司,再把两家公司的资源进行合并整理,从而成为一家新的公司。
此外,还有几条法律上注意事项需要特别留意。
一、通知、公告
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合并谈判过程中,合并双方都会与主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取得债权人认可,以确保合并能够顺利进行。尽管如此,公司不可能逐一同所有债权人进行谈判,所以,公告和通知的目的是尽可能让所有债权人都能够有机会申报自己债权,并在公司合并前就保全自己债权采取适当措施。
二、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
在债权人与合并的公司不能就债务履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新《公司法》赋予了债权人两个保全其债权的权利:一是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二是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果公司既拒绝履行债务,也不提供担保,而进行合并,债权人就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撤销其合并行为,使合并归于无效。
三、合并后公司承担
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根据公司有限责任原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随着资产走。合并后公司承继被合并公司资产的新设立公司和存续公司就应当承担被解散公司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