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器类型按具体使用环境的不同分为二类:一类为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二类为工厂用电气设备。根据防爆控制箱电气设备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特点、为防止其点燃爆炸性混合物而采取的措施不同,分为下列八种形式:
(1)隔爆型(标志d)是一种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其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适用于爆炸危险场所的任何地点。
(2)增安型(标志e)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也不会产生足以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在结构上采取种种措施来提高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产生电弧、火花和高温。
(3)本质型(标志ia、ib):采用IEC76一3火花试验装置.在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这种电气设备按使用场所和程度分为ia、ib两个等级。ia等级设备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ib等级设备在正常工作和一个故障时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4)正压型(标志p):它具有正压外壳,可以保持内部保护气体,即新鲜空气或惰性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阻止外部混合物进人外壳。
(5)充油型(标志U}:它是将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内,使设备不能点燃油面以上的或外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如高压油开关即属此类。
(6)充砂型(标志q):在外壳内充填砂粒材料,使其在一定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外壳壁或砂粒材料表而的过热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
(7)无火花型(标志n):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点燃周围爆炸混合物,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
(8)特殊型(标志s):指结构上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而采取其他特殊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如填充石砂型的设备即属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