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意味者创新,这决定了必须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设计及其形态,不然所设计的产品就会丧失生命力。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往往也通过产品形态所表达的某种信息来判断和和衡量是否与其内心所希望的一致,从而终做出购买的决策。不同的时代都有自己的设计语言,时代在发展决定着设计师应不断地培植新型形态观,成为引领消费的先行者。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工业设计是作为艺术造型设计而存在和被感知的一种“形式赋予”的活动。为了满足人的需求,产品形态的发展是无止境的,产品造型设计迫切要求人们正确认识产品的形式与审美的关系,用“美”的尺度,设计制造富有形式美感的现代“艺术品”。
产品形式的审美创造,以功能为取向原则,产品精神功能的发挥有助于整体产品目的性和实用功能的实现。产品依随其功能还会表现出不同的自由度,如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等的自由度相对较小,以审美功能为主的日用品和装饰品在形式上的自由度。但是,形式自由度的大小与产品是否具有较好的形式美感并无多大直接关系。如电钻、电扇的叶片这类经过计算设计出来的纯技术产品或配件,更多体现了理性和客观的物质存在,没有给形式设计留下多少余地,但仍可以显示出一定的功能美和形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