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帐目;(2)签署国家和地方税务的委托扣税协议;(3)会计(包括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簿);(4)纳税申报;(5)税务有关事项(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审批票据使用);(6)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的税务检查;(7)保管帐簿凭证等。
公司把本公司的会计工作都委托给专业的记账公司,本公司一般只设出纳一职,负责日常的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也就是说,当一个公司的财务工作不多,业务往来不多时,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的会计工作,即代理记账。
《会计法》第36条对代理记账的定义作了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代理制记账是指将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会计工作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进行,只设出纳一人,负责日常的货币收支业务,保管财产等。企业是否选择“代理记账”,要看企业是否有专职会计人员,这要由企业自己来决定,要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