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解决:
一、对于材料价格变动因素对合同总价的影响
双方将材料价差约定在一定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承发包双方利益,也是《合同法》公平原则具体体现。
二、对于工程量的变更
对于发包方,为防止承包方故意漏算、错算工程量,发包方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对于承包商,投标时应吃透设计意图,详细踏勘现场。并做好询标答疑的详细记录,已备日后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证据。
三、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争议
发包方在招标时应尽可能将招标范围、投标人报价应包含的工作内容、费用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一一明确。承包商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及说明,以免遗漏报价项目及内容。